(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确认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步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主管部门初审。市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由人才所在单位向对口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非公有制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向所在区县、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达到相应层次水平的,由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委人才办。


  (三)审定公示。市委人才办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综合审核,产生高层次人才确认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颁证入库。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办发放《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确认书》。确认人才及时纳入全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